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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康淑梅 因我坚修大法,坚决不写“保证书”,邪恶之徒把与我相依为命的12岁儿子强硬扯开,非法强行将我送到拘留所。由于执著亲情,孩子当时撕心扯肺的哭喊声时时在耳边响起,孩子又无人照看,我违心地写下了“保证书”。我现在严正声明对于我违心所写、所说的全部作废。在这正法的巨大洪流中,我将勇猛精进,坚决洗刷掉污点,走好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1/321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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