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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兆金、李淑莲 我们于1996年1月5日开始学法轮大法,得法后一直坚定实修。公安局强行让我们写“悔过书”,我们于2000年7月写了“悔过书”。现声明:以前写的“悔过书”以及对大法有影响的全部作废。洗刷污点,重新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2/321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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