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申金娟 我修炼法轮功已有几年了。7.20后有一天,孩子回家告诉我,老师问她:你妈妈还炼不炼法轮功了?由于我的怕心和情放不下,怕孩子在学校受到批评,就向孩子说:“老师再问你就说不炼了。”事后我很后悔,虽然我一直在不间断地炼功,但是告诉孩子那么说是怕心,作为大法弟子应该堂堂正正地面对一切邪恶,而不应该有丝毫的动摇。因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我说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4/32255.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