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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淑华 我99年8月末外出回来在派出所过关时,因当时有怕心,用人的圆滑心对待,派出所的人给写了一句“保证”的话,我当时想:这也不是我写的,签字就签字吧,也没悟到这意味着什么。通过学法提高,知道修炼是极其严肃的……我特此声明:所有签字和按的手印一律作废。今后我要更加珍惜这万古难遇的最伟大的正法修炼机会,助师正法,做一个真正的真修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4/322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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