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椿风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99年取缔大法后,曾签过保证书, 现特此声明它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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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5/9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