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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有兰、林会英、刘红琼 我们由于学法不深,给大法造成了一定影响。我们三人在2001年元旦晚上出去正法,回来时被邪恶挡住,带到派出所,被迫写了“保证书”。现声明我们所说所写不利于大法的一切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5/322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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