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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树栋 2002年5月21日派出所到我家来,给我照像、按手印等,因我学法不深,没认识上去,配合他们做了不该做的一切。特此声明一律作废。今后一定学好法,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7/324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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