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淑兰
2000年7月份,我在派出所逼迫下写了不练功保证书,我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5/9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