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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荀元桂

    2000年11月,我因为去北京证实法,被非法关押在本市看守所。由于自己法学得不好,没能从法上认识法,稀里糊涂地迎和了常人的思想,被一颗想尽快出狱的心牵动着写了“悔过书”。回来后,悔恨自己没能证实法,反而给法造成了损失。通过学习师父的新经文,我深深感到自己做错了,必须纠正。因此,我严正声明,凡是我写过、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修炼的言行一律作废。以后我一定要学好法,做合格的正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9/32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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