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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江宏 我1998年得法,2000年10月25日正法被抓。在看守所期间由于放不下情而写了“认识”,做了对不起师父与大法之事,特此声明以前所写“认识”作废。珍惜修炼机缘,讲清真象,救度世人。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9/325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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