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平梅
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9/32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