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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晶 6月2日,我无故被恶警非法抓捕,他们逼迫我写“保证书”,我没有配合。邪恶的警察对我加重迫害,非法判我三年劳教。6月3日将我带到分局,由于怕心和对亲情的执著,作了违背大法、师尊的不好行为。我早已明知法轮大法的法理,还去做了不应该做的事,违心地去做。现在深知影响极大,极其严重。现严正声明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从新开始修炼,加倍努力,跟上正法进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30/325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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