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忠琴
本人在高压下及强制洗脑后所说所写违背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一定重新走上正法修炼道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32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