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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谷兰茵 我于96年修炼法轮大法,思想境界提高,身体日益强壮,处处按炼功人标准要求自己,确实按李洪志师父的要求做好人。但是99年在邪恶的强压之下,在各种渠道的宣传蒙蔽之下,自己迷失了方向,写了“保证”。现在我醒悟了,决定坚定不移地修炼法轮大法,以前所写的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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