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凤珍
我在学法不深和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跟上正法进程,揭露邪恶,维护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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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6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32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