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佩珍
我在以前所说所做有损大法的事郑重声明全部作废。以后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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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6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32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