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宏建
在邪恶的逼迫下,由于自己对法的认识不足,违心地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作废。今后坚决跟定师父,学好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讲清真相,助师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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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6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4/32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