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生金
自99年以后,我在任何场所,说过或者写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今后努力学法,紧跟师父一修到底。我将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助师世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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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4/32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