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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何振庆

    2000年从北京上访回来,被非法拘留15天。到期时恶警问我回去还练不练?我说炼,随后他们拿来一张白纸拿一本杂志把纸盖住让我签字,我在上面签了名。2001年被迫害非法教养三年,在教养院里呆了一年半。因我的身体处于消业状态,教养院政委张振阳对我讲,根据你的身体状况准备提前放你回家,又讲,你坚定没接受洗脑,你在不违反大法的情况下写一个“个人体会或感谢”好准备回家。我在常人心的指使下顺从了邪恶的要求写了“感谢信”。

    回家后学习了师父的新经文:“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的法理悟到,关押完全是迫害、非法的,我没有罪,怎能感谢一个地狱里的小鬼呢?炼功没有错,按“真善忍”做人没有错,写了“感谢”这是大错而特错的。不能在法上认识法,被邪恶钻了空子、给法抹黑令人心痛,教训是深刻的。因此,在拘留所教养院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随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5/32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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