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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春明

    我于1995年10月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20日后,我们站出来护法,讲清真相,被邪恶迫害。于2001年2月3日被抓到看守所。由于要坚持炼功,坚持修炼,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到劳教所后,由于自己放不下的执著和听信了其他人的邪悟,以及邪恶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造谣等的威逼、欺骗,高压之下,自己不情愿地写了“五书”。现严正声明:在前段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坚定跟着师父走,修炼到底!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5/32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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