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风英、郑德琼
我由于在劳教所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严正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5/3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