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龚晓刚
我在99年,在党组织会上被迫害所说的所谓“悔过”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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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6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5/3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