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清权
我在政府的高压下,写了不符合大法的书面材料,现声明作废!我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3.28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6/9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