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苏国永
自己在主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在邪恶的压力下,在看守所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及别人代笔所写的全部作废。今后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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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6/32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