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祖玲
2001年我迫于学校、老师的压力,向学校、老师做了“保证”,给大法造成了损害。今天特此声明我的“保证”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6/32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