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向芬
99年7月22日以来,领导让我写“保证”,不许修炼法轮功,因当时我学法不深,被邪恶所利用,说了不该说的话,特此声明作废。从今以后多学法,跟上正法进程。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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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7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7/32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