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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孔宪玲、孔宪艳 我于98年7月份喜得大法,2000年元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抓回来后关押在看守所,只要不写“保证书”就进行长期关押。在被后天观念的带动下写了“保证书”。回家后,证实大法,讲清真相,揭露邪恶,跟同修一起切磋,2001年又被抓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邪恶之徒为我们办洗脑班,由于执著心和求安逸之心,又一次写了“保证书”,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签的字和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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