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洪臣
由于我学法不深,在压力下写了“保证书”,经过学法修心,认识到写的“保证书”是错误的,现严正声明违背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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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8/33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