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斌
在看守所内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统统作废。坚定实修,助师正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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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6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8/33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