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俊林
因证实大法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期间迫于各种压力写了“悔过书、保证书”,现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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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6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8/33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