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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普贺

    我1998年正月初三得法,由于1999年11月进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被非法劳教于佳木斯劳教所,为期两年。由于旧势力的高压迫害,在2001年8月末,身体只剩下皮包骨的情况下,经检查诊断为中性贫血、心脏病、结肠炎等,劳教所给办了保外就医,在所内3、4个犯人包夹,不准学法、炼功,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被迫签了它们所写的“保证”等,被送回当地派出所又让写了什么所谓的“保证”,向邪恶妥协了,给自己助师正法史上留下了一个大污点。

    特此声明,由于高压迫害下神志不清时所写的“保证”、签字全部作废。我要坚定修炼,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按照尊师的教导:“一个是大家学法的问题,一个是发正念的事,再有呢就是讲清真相这件事情是极其重要的。”来加倍弥补以前以前的过错,紧随师父的正法、洪大巨变之势,不愧“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神圣称谓,按师父说的“正念正行 精进不停 除乱法鬼 善待众生”去做,坚定正念,永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9/33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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