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亚平
我违心写的“保证”现声明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9/33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