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秀珍
我以前在高压下被迫写的说的任何不符合法轮功的事今天声明全部作废,今后继续坚定修炼法轮功,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6/9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