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吉林王艳、刘玉杰、韩丽君、张丽
99年7月22日以来无论在长春劳教所,还是其他场合,在压力下违心写的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揭批书等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