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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凤仙 99年7.20以后,邪恶铺天盖地的迫害大法,居委会到我家追着让交书,逼着签字,女儿沉不住气替我签了。当时心里很不是滋味,事后很后悔,认识到作为一名大法弟子应该以法为师,坚持正念,当时签的字配合了邪恶,是大法弟子不应该干的事。在此我声明签的字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2/33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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