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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秀华 我在1998年9月喜得大法。1999年7月19日,我和同修一起去北京证实大法,中途被截回来。此后当地派出所多次上我家骚扰,由于学法不深,悟性差,就在他们事先写好的“材料”上签了字。现在,我特此严正声明,以前的签字全部作废。并且保证,从今以后一定要学好法,以我最大的努力向世人讲清真相,坚定地发正念铲除邪恶,紧跟恩师的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3/332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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