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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伟 我于2001年2月被公安局无理拘捕并被非法判劳教一年。时至2002年4月2日,我才从劳教所获释。其间,由于自己放不下的执著,加之劳教所的卑劣手段,我没能过好这一关,违心地写了作为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写的“保证”,这是大法弟子的耻辱。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写过的一切有违大法的材料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4/333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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