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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芹 我因坚持信仰“真、善、忍",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被警察非法抓去,非法判劳教两年。在关押期间由于自己承受不住折磨,违心地写了“保证书”等“三书。在此声明全部作废。还有在其它场合写了或说了对大法不利或对师父不敬的话,也坚决作废。我坚修大法的心金刚不动,并决心努力精进,跟上正法进程。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5/333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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