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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艳芬 我由于学法不够,悟性低,在修炼的路上对自己要求不严格,对大法犯了罪,破坏了大法,辜负了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洗脑班”的“精神控制”无效,以及常人替我写的、说的和我自己的不符合法上要求的不正言行一律作废。今后我要更加坚定自己,坚修大法紧随师,走正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路。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6/33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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