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士起
本人郑重声明: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所有违背大法原则的东西全部作废。
“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4.6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7/9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