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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凤琴 我在1998年7月得法,因我学法不深,悟性差,在99年6月,公安人员到我家,逼我在一份“材料”上签字,我就签了。我后悔万分,现声明作废,今后坚修到底,弥补以前的损失,积极投入正法洪流中,做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7/334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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