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俊青、李彦芬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在县党校工作人员逼迫下写过的保证书及所有违背大法原则的东西现在声明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进程,发挥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4.6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7/9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