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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马玉华

    本人得法几年来,身体、心性得到了健康和提高,由于江泽民集团的迫害,使我们失去很好的学法、炼功的环境。前些日子,民警和街道的到法轮功学员家让签字说“不炼了”,如果说炼就非法判劳教,我一面洪法,一面讲清真相,但由于怕心,最后还是签了字,是违心的签字,之后,我后悔极了,自己配合了邪恶,对不起师父的苦度。现在我声明签字作废。今后,我一定努力认真学法,发正念,讲清真相,弥补自己的过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8/33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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