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丽娜
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邪恶压力下所写的不去北京上访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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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4.6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7/9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