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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兰芳

    在2001年1月10日,我被公安局叫去谈话,我是不愿意说,但他们每天都把我叫去谈,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又看了电视放的“自焚”事件,我说了“不炼功了”,又说了对大法不好的话。后来通过学法炼功,明白自己的行为已经给大法抹黑,明白我以前所说大法不好的话和所做的事都是错误的,一切行为都没在法上,所有以前说过对大法的一切作废。今后一定要以法为师,坚持学法、炼功、发正念。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0/33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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