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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林俊卿

    我因修炼法轮大法于2002年4月22号被邪恶之徒强行带到“610洗脑班”,时间35天。不准与外界和家人见面。每人关一间屋子,24小时由公安、基地人员、陪读人员看管。基地人员轮番给我们洗脑,用一些邪的东西误导我们走向邪悟。这些邪悟者真是一派胡言,一派谎言,并威胁我们如不接受洗脑,就得送劳教所或用“熬鹰”的方法强行洗脑。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就违心地在“悔过书”上签了字。现在我知道这一切都是错的,我郑重声明:在“洗脑班”我所写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东西和我的一切签字,都宣布无效。彻底揭露邪恶,讲清真相,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3/33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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