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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赵淑霞、周桂琴、张凤珍、解守兰

    2001年12月,我们四人去农村发放真象材料、挂条幅时被抓。从被抓时我们一直发正念清除邪恶,全盘否定一切邪恶旧势力的安排。我们下决心不配合邪恶。因我们什么也不说,派出所就把我们往公安分局送,并说要直接送县里劳教等等,我们发正念让他送不成,就从这里回家,有许多大法的事需要我们去做,讲清真相,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结果第一次不知什么原因,分局不收,真的没送成。第二次说要什么手续,又不收,结果派出所所长回去急了,骂大街,他想按打架、违反治安处理。后来我们的家属找去了,说要罚3000元。我们坚持不写任何保证。后来所长说什么:“你们岁数大了,按违反治安处理是最轻的了,要罚款200元。”由于学法不深,在铁笼子里呆了四天四夜,头脑有些迷糊,也想早些出来,认为不是什么保证,我们都签了字。

    出来后,我们各自都做着讲真相、救度世人的事,每当用法对照此事时,心里总觉得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师父在《大法坚不可摧》中说“作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纠正一切不正的,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我们去发材料,是为了救度被邪恶蒙蔽的世人,做的是最神圣的事,被抓、被罚款是不应该的。虽然不是什么“保证书”,也是向邪恶低头了。当初学法不深,没认识到,现在很痛悔。在此我们发表严正声明:我们在派出所的签字全部作废。今后我们要加倍做好大法弟子目前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同时归正自己,走正大法弟子的助师正法之路,不给邪恶的旧势力任何空子可钻。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4/33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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