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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卢俊花 2000年9月28日深夜,两名恶警窜入我家里。他们逼迫我写保证,我拒绝。他们代我写了七、八条,逼迫我签字。由于我当时学法不深,悟性差,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了字,并按了手印。现在我认识到这是修炼中的污点。我痛悔万分,现声明上述签字和手印作废。洗刷污点,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4/337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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