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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玉芝 我1997年得法,1999年7.20后大队干部强迫我按手印,签字“保证”,在淫威之下,我违心地按了手印,在威胁之下,出于怕心,我偷偷烧了大法书,过后十分后悔,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在邪恶的威逼之下的一切言论行为全部作废。我已经坚定地走在了正法之路上,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4/337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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