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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朱云

    我因进京上访,于2000年6月30日被非法拘留,8月1日被教养,在不许睡觉、栽赃陷害、欺骗、高压等手段下,我被迫写了“决裂书、悔过书”等共五份,后来我已经多次口头声明我写的“材料”作废。但这些材料并没有毁掉,现特此书面声明,以上五份材料作废。后来我一直坚定修炼,本应在2001年12月29日期满释放,但教养院以“不接受洗脑”为由,延期关押,2002年5月19日才得以释放,但我并未获得人身自由,我原单位声称给我一个人办“学习班”,继续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三天后又转到另外一处所谓“法制教育学习班”,据知情人透露,再次判我教养的材料已经凑齐,正在汇报审批。在这种压力面前,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能做的事:一次是问我还炼不炼,我说“不炼了”;另一次是给公司领导写的信中,其中有一条是“保证不与法轮功人员接触,不参与其活动”。以上都是我违心写的,全部作废。特此声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5/33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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